(一)环境标志标准
1、负责环境标志标准的制(修)订及管理工作;
2、负责中外环境标志共同标准的制定与管理;
3、负责环境标志标准国际信息动态跟踪;
(二)科研与新项目研发
4、负责中心新项目的技术研发;
5、负责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监督管理;
6、承担部分科研项目的研发工作;